急性胰腺炎或怀疑慢性胰腺炎急性发作时不宜做此试验。
正常:
(1)酶活性法:22.69~51.25U/h/kg(体重)。
(2)浓度法: 161~612mg/L(161~612μg/ml)。
异常:
胰腺疾病时,胰蛋白酶活性明显降低。本试验结果大致反映胰腺外分泌功能的损坏程度,但对胰腺炎和胰腺癌的鉴别诊断意义不大。该试验不能测定胰腺分泌总量及碳酸氢盐分泌浓度,要求受试者有正常胃肠功能。胃切除术后、迷走神经切除术后、小肠吸收不良、壶腹部梗阻等病人不宜做该试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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